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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 Message-----
From: ericjin [mailto:[EMAIL PROTECTED] Sent: Sunday, March 11, 2001 11:53 PM To: 謝季洳; 慧真; 陳仁杰; 孫樹涓; 洪麗華; 年華廷; 大峽; 陳家萍 Subject: 台灣大哥大騙人新把戲(這封才是正確的) Subject: 台灣大哥大騙人新把戲(這封才是正確的)
請你完整看完唷!!~~~其實凡是小心點就是了....
『買門號搭配免費手機』手機款式多樣選擇:T28、GD90、LF2000i、3310、V750等。 這是台灣大哥大的促銷專案,數量有限,預購從速。 如果你也被這個廣告吸引,請你特別小心,也請你很仔細的閱讀下面的文章。 當我也被這廣告吸引時,我去洽詢台灣大哥大的經銷商。他們會[EMAIL PROTECTED]你覺得可以台灣大哥大公司企業規模龐大可以信任,那就大錯特錯。 當然經銷商會告訴你申辦的條件:必須同時辦理五門門號,就可以搭配免費手機乙隻。 [EMAIL PROTECTED] 台灣大哥大所出具的同意書內容複雜難懂,需該公司之從業人員解釋方能了解內容。 據經銷商解釋:使用十二個月,未滿二十四[EMAIL PROTECTED]5000元。
使用十三個月以上,未滿二十四[EMAIL PROTECTED] 要求合理,且門號不使用,只需付少少的月租費約為[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些不對勁的地方,你還可以提前獲知自己已是受騙上當的事實。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每門門號搭配手機乙隻,五門門號當然搭配五隻手機。
使用十二個月,未滿二十四個月申退者:每隻手機賠償5000元。
每門門號之通話費,二年內需達到4800元,若不足額者,需照比例賠償。 這時候不管你到台灣大哥大公司或管理中心抑或是經銷商等反應,都為時已晚。 [EMAIL PROTECTED]:你已經簽立了同意書,無法為你申辦退約的手續,希望你好自為之,並請你履行義務。[EMAIL PROTECTED] 如果你再要求經銷商補足其他的四隻手機時:不可能,且差價佣金以發放給我了,豈能讓你辦退。 於是我們這些消費者成為承養門號與吸收無形手機的笨蛋,更成為台灣大哥大增加營業額的冤大頭。 [EMAIL PROTECTED] 受騙的人真的很多,希望大家幫幫忙,將這封信用力的傳出去。讓大家都知道,台灣大哥大用如此不恥的行為販售自己的門號。 更讓大家都可以知道,也不要使其他未受騙的人再去上當。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