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如何应对全新劳动合同法高级研讨会
特别提示:同时报名参加7月18日上午<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实务及劳动争议处理>讲座的八折收费
重要提示: 最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于于2007年6月29日人大四审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从这场研讨会的重要性来说, 这是一场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参加的至关重要的高级研讨会!
课程类别: 劳动法规培训课程
开课时间: 2007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2:00-17:30
课程用时: 4
讲课语言: 中文
开课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2023号广深宾馆四楼多功能厅
费用: 同一单位1人参加的600元、2人参加的每人500元、3人以上参加的每人400元
优 惠:2007年7月16日前报名并缴费的,9折优惠。
付款方式: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布吉支行
户名: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
帐号:4000 0223 0920 0586 262
参加对象: 企业总经理、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监、企业法律顾问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办单位: 中国劳动人事网
深圳企业劳动维权网
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
深圳市企业家协会
协办单位:
主讲嘉宾:
梁硕南老师,知名劳动人事法律专家,资深培训讲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和法律专业双学历,中国劳动人事网和深圳企业劳动维权网总经理兼首席法律顾问,《中国劳动人事政策法规专刊》主编,原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部部长,现广东圳扬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部部长,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创办人兼主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会员。梁老师专门从事劳动人事法律研究、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代理和劳动法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培训工作,曾先后担任大民集团、长江礼品、欧陆家庭用品、正大康地集团、福群集团、东丰精工等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劳动法律顾问和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是位既熟悉管理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专家。梁老师曾成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代理过数以千计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曾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深圳法制报》等多家报刊上为读者解答劳动法律问题,还受邀到深圳、东莞、广州、武汉等全国各地讲授劳动人事法律课程,受到当事人和学员的好评,常有不少企业的管理人员跟踪参加梁老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简介:
国人关注,世人瞩目,万人期待,几经修改,几经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于于2007年6月29日人大四审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的最为重要的劳动法律的出台,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最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规章制度、用工手续、劳动合同签订、担保与押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培训费、违约金、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集体合同、劳动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责任等问题的规定,与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存在哪些区别?如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法律精神和立法宗旨?在企业劳动管理中,对劳动合同管理存在哪些误区?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哪些劳动合同争议?为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士掌握劳动合同管理及其争议处理的技巧,减少劳动合同争议纠纷,减轻企业管理成本,主办单位特举办今次研讨会,由知名劳动法专家梁硕南老师对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进行解读,与学员共同探讨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策略与方案。
梁老师劳动法律功底深厚,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经验丰富,对劳动法律的理解独具慧眼。参加过梁老师解续劳动合同法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研讨会的学员,一定会惊奇地发现,梁老师在解续劳动合同法草案时,对草案相关规定提出过质疑和修改意见的条文,百分之九十都先后得到了修正。新老学员,尽快报名参加中国劳动人事网主办的今次研讨会,聆听梁老师如何理论联系实际解读《劳动合同法》吧!
课程大纲
一、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调整思路和深层次原因分析
二、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解读及新规定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三)关于劳动关系建立和办理用工手续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四)关于要求员工担保,收取财物,扣押证件、档案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五)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六)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七)关于试用期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八)关于培训费用与服务期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九)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关于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一)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二)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三)关于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合并或者分立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四)关于劳动者依法解除、违法解除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五)关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六)关于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七)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八)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十九)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相关手续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十)关于集体合同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十一)关于劳务派遣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十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十三)关于个人承包用工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十四)关于监督检查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二十五)关于新法与旧法过渡、衔接和新法施行时间的新规定及其对企业劳动管理的影响;
三、最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区别;
四、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五、用人单位应对最新劳动合同法的策略与措施。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传真: 0755-28281809 28282755 26334048
报名网址:www.cn12333.com www.sz12333.com www.cn12333.org
联系人:窦小姐、吴小姐、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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