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案之最》电视剧本供稿 送温神 一被人常称为的:过街老鼠幸运过去! 头顶青天暗无光,脚踏大地路茫茫。 讼争鼠岁至鼠年,十案九错十三冤。 堂堂中华律如星,踏破铁鞋行无终。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空。 上鼠年由1个假案申诉导致发生10个错案;通过请愿发展为13个冤、假、错案!本故事都是真人、真事、真证据,并通过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所以不 涉及任何违法与侵权行为!将编写为电视剧《积案之最》希望有关爱好文学艺述、法学专家、大作指导!请求修政完善,经本人同意后可以免费供稿。 请求人民政府"保护人身、财产权利" 被无端关押195天及诬陷判刑报复和掠夺拆迁公有人的财产30万;挟制兑换安置协议六年不兑现造成损害百 万!似泼去的水!其实早应当放弃?自古:没有对错,只有胜败!民不可与官斗。但我生于民与众不同!凡事都好奇、尝识、实验。只要有法律规定的就天真、原 则、信仰!如果你放弃合法权利,并无人理解、同情你是被迫让步即是也未必如愿!与此将会导致许多强者乘人之危!我的行为目的恰同自然生态平衡的天敌! 毛泽东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人来到这个社会都是要生活!我留下这个故事给世人只是一个虽败尤荣的教训、经验。作人方式:如蚁附 膻、五体投地活得与光明磊落、诚信守法者更辛苦!《凤穿牡丹》一个以生死不顾拒绝与日本人合作的爱国女士郁无暇被判"买国罪" !她面对刑场:"虽判买 国罪 不作买国事!"《王屋山下的传说》偶象与影响对做人是相当重要的!《王屋山下的传说》愚公移山遭到所有人的反对与百般陷害他坚信自己是正义!智叟 与愚公争斗一生方知:智叟不智 愚公不愚。 房屋拆迁基本情况 2002年修建沿江大道市委决定对我的房屋兑换安置!汨罗市人民政府为城市扩容提质,经营城市及土地。见(2002.4.11日市委常委*常务 副市长*李民主在全市城市重点工程建没动员大会的讲话、设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李民主为指挥长、市人大主任胡祜二为政委的、汩罗市沿江大道友谊河综合治理 工程指挥部简称:指挥部)。对我位于市内国际龙舟赛区看台处,顺沿江大道正屋八巷三层楼房,共建筑面积860平方米、地积1*7亩、内设千头猪场!指挥 部对房屋进行作价补偿1266607元。包括所有补助按建筑面积计算平均仅140元平米,要恢复猪场原状至少要夸损40万元! 产权调换 我及时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实行产权调换(拆迁还建)及先划地安置存栏猪的饲养"。并说明猪场部分房屋出租年收金4500元;部份自养年收入4万 元许。他是住城七口概无其他固定职业及收入;而且有四个孩子读书;家庭生存的唯一依靠!作价补偿不够偿还债务;猪场则无能恢复!异议书首呈本区负责人金 仲文拒收;再呈指挥许德煌收阅后并指示:"先预付两三万元安置牲猪,你要开始拆"。指挥长李民主,许德煌与新市镇、丛羊村、组负责人联糸现场办公,在团 山桥确定安置土地1*7亩。因未给付征地金,我得不到土地使用权,导致牲猪无处安置!被迫处理只留下12头母猪准备发展。经多次请求无果。时近年终根本 无人谈拆迁协议与安置牲猪之事!有流言:该屋不拆了。本人耽心刚有起色的养殖企业因拆与不折而受损,并主动向市政府提交书面"请求对房屋拆除部分进行恢 复,以免损失扩大"的报告。一直无人过问 胁迫签约 强制拆迁 12、24、自称指挥部扫降组的谢中信、黄新民前来要求限日拆迁;由市政协、公、检、法、司、公证处、电视台、等部门领导多人胁迫拆迁;指令涉亲 的干部戴氏兄弟多次威胁"你不立即拆迁,政府强制拆除一分不补,你不晓得现在的政府?你能斗得过?"我说:是指挥部答应先划地安置牲猪饲养拖而无果。 26日代表汨罗市人民政府的临时办事机构指挥部立据承诺(附): 1、由沿江大道友谊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在团山桥进口处征地1*7亩、负责办好一切手续(费用在内)限期一个月左右交王于民。 2、房屋拆迁费补助14*2万元。在未付分文费及落实安置地之前!指挥部限两天内28日用机械拆除了猪场!残值不获。 履 行 (1)、房屋作价补偿1266607元(被法院裁定冻结至今)。 (2)、仅兑现14*2万元(因其埋下隐患)。 (3)、安置地当时现场征地1.7亩,议定单价1.2万元/亩共计不到2万元。因指挥部未及时给付征 地金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比原订征地总额增加 30万元!其要变更又拒不补偿增值部份也无现地;因此发生争议!请求兑现并经签暑"同意近段解决" 久日却无给地!至今没有兑现。 请 愿 恰逢控告多年的法院"炮制假案",巳经岳阳、汩罗两级政府、公、检机关立案侦查即将沉冤昭雪!而受干扰!在经向市委四大家领导全面、多次请求无效 状况下!依照《宪法》第十三条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 储蓄. 房屋及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及第一百零四条: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请愿!
第十一、权宜之计 盘根错节 请求"保护人身 财产权利"被无端关押195天 2003.7.8. 无奈向汩罗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保护人身 财产权利的请愿书!"请愿书"内容是要求解决: A、"炮制假案"; B、积案; C、拆迁履约。 8日送达市汨罗委、市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市沿江大道友谊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政委胡祜二签收! 9日我接到湖南省汨罗市国大律师事务所彭立明主任电话通知:"你提出606号判决书购房定金一案的申诉,周院长批准再审!何旭光要我通知你; 明天上午去立案庭面谈"( 附)。 10日准时到达法院,即遭多人围攻被推上警车!关押在拘留所。许久后捏造一张"田树荣申请执行" 拘留决定书(附)。我说"本钱、利息分文偿 清",法院"待查你讲的属实,马上放人"; 经查属实并要求交纳800元执行费即刻放人!法院收钱后却反尔不放人了!我的家人请律师同往法院,田树荣 说"本人从来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请你们放人未果!郑军院长答: "谁要王于民老是告状,阻碍李才红升副检察长的大好前途,就是要关、要惩罚王于 民" !这才是真正的主题!其实是法院多虑、找报复的借口!对假案自97年就开始申诉,因得不到依法确认、解判方才上访告状;对于谁当官、要升官都一样 与我无关! 第十二、捏造12000元诬告 法院见捏造"田树荣申请执行" 的拘留决定书对我执行关押站不住脚的!于是:法院无中生有 要我支付以下三个假错及执行终结的案件14*5万 元: ①、(96)汩经初第16号民事调解书本息65000元、 ②、(97)汨民初字72判决本息72000元、 ③、(98)汩民初字606号判决书5000元。 法院:"错案不停止执行!我们是执行上级指示,官赁文书、债赁簿!"我听到"上级指示"才知道法院是受人之托进行报复!诬告目的"因我坚持控告法院 炮制假案" 招来的横祸。为了老母及四个孩子无奈跪地一一解释!其居然而不顾并向公安局报案诬告。 [一]、法院向汨罗市公安局报案拒不执行: ①、(96)汩经初第16号民事调解书本息65000元、 ②、(97)汨民初字72判决本息72000元、 ③、(98)汩民初字606号判决书5000元。 [二]汩罗市公安局立案刑侦首次批捕未准 法院向人大素取"督办函" 两次逮捕 [三]、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起诉 在审讯中我向公、检、法对法院诬告"拒不执行罪"三个案件的陈述: ①、(96)汩经初第16号民事调解书: 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消灭及调解书也没有送达本人签收。案由见以下第三(96) 汨经初字16 号假调 解书 ②、(97)汨民初字72判决: 执行终结 检察院渎侦局长任冬明向王于民出示一张"收到王于民壹万贰仟元彭世高"的收条时!深感寒心!要求检察院立即调查:"这是法院为诬陷报复串通彭世 高捏造的。根本没有12000元事实! 2000年法院执行牲猪20头净重3875斤单价460元担计币17871元加24000元现金支票终结"。 曾请求返还未果。 2001.1.8. 法院同意抵销2.4万元并出据"收王于民款11130元,除退给王于民1500元,实收王于民9630元"。其中收执行费1000 元见(附件)。彭收到法院执行王的债务6000元后,专程来到猪场告诉"法院只把六千块钱了难的" 案由见以下第四(97) 汨民初字72号民事判决 书 。 ③、(98)汩民初字606号判决书:明显颠倒是非正在再审中 购房订金5000元是明显颠倒是非案!巳经院长批示!而且法院是以再审本案为由骗我到法院被关押见(附件),无能力执行或者执行(94)汩经24号民事 判决我的债权文书偿还! 以上我对检察院怒道"任局长?是民告官,先告法院'炮制假案' 是你在岳阳要回的,笔迹鉴定'没结论'? 多次请求重鉴你不作!现反转对民开枪!还是共 产党天下?"任冬明答"我们是奉命当差!"尔后检察院换了公诉人,案由见以下第五(98)汩民初字606号判决书。 [四] 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决及上诉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的裁定 一审判决书称: 被告王于民拒不履行上述"二份"判决书确定的业务。法院惧然删除了〝(96) 汨经16号假调解书〞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 法313条解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埙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判被告王于民拘役六个月见﹙2003﹚汩刑初字134号刑事判决书。 依法单赁(96)汩经初第16号民事调解书:不定我拒不执行罪?就必定"炮制假案"行为人的渎职罪!却被两审法院公然删除了! 第十一、房屋拆迁 (非诉讼) 2004年释放我坐守跟随指挥部请求要地;六年来向人民政府提出《继续履行 损害补偿》的请求报告 (一)、依照兑换安置协议 民间交易习贯要求 三层楼房仅150元平米未给分钱厘地被拆除!要求:拆迁还建 一、将1.7亩地按约定安置在团山桥(附)或安置区(附)及办理所有法定手续。 二、补偿自延期日起至协议完全履行日止造成的猪场停产损失每年6万元及其他损害。 (二)、根据公序良俗 官赁文书 债赁簿的原则 2002年修建沿江大道,汩罗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产权调换12月26. 日立据:"由指挥部在团山桥进口处征地1、7亩负责办好征地一切 手续(费用在内),限一个月办齐交王于民" 因未及时付2万征地金;造成总额增值30万元(附)不给。 2003年请求"保护人身、财产权利" 被无端关押195天及诬陷报复和克扣拆迁财产造成损害上百万。 2004年释放我坐守跟随指挥部请求要地;倪市长说"政府为你安置在新市征地已花7万元并派专人办理,难道要我-个市长给划地?"代表汩 罗市人民政府行使职权的市沿江大道友谊河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与我12月24日订立"猪场被拆进行兑换安置,直到现在才划分安置在新市镇金城安置区"。该 地虽不及团山桥30万;基于"才划在安置区"为了兑现我认命!谁料?仍旧不兑现。 2005年请求;镇政府答"新市没有安置业务!小区4万/亩" 并同在现场看地发现高压电缆占地-半多次提出"作安置地?我不要!"返回 找指挥部;谢忠信答复"指挥部巳撤销我无权管了。"踏破铁鞋。 (三)、知道与应当知道 被停建、拆除的土地不得占用 2006年我负有七口生活不能等死!向新市提出"小区作按4万元/亩买30米?"廖答"要得;安置地就找别个地方安置!"3月28 日"王在小区购地1.7亩国土、规划手续由工业园负责办理"(附)10月临时推土划地30米;基于购地及同意施工!完工-半; 12月4日下达停建、拆除通知:违返《规划法》31、32条是无办建房许可手续。即然是办不到任何合法手续就是非法土地;却不适应作安置 地使用。 2007年请求汨罗市委,得到樊进军书记多次批示"由原指挥部、政府办负责解决"未果!再次请求(原指挥长)李民主说"巳与新市镇政府 协定好了,只找秋葆要就是" 即找寥答"你找我要就是" 仍旧反常。 . 10月31日廖镇长约我面谈:"你写信给了岳阳易书记!"我答:"是的!"镇长"告到天上?处理问题还在地上!安置区都是门面!市委只给 4万元为你征地;给你1.7亩新市要亏本?这样吧:安置在小区多几分地不要了;另补几千。" 我答:市政府给多少钱我不管!小区作抵?只要市政府裁定及补差20万!否则不法土地给最多我不要: 1、因土地使用权是协议约定地点有效!变更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书面裁定。否则!日后政府有权随时清查,对非法用地收取全部出让金是肯 的;导致合法安置地依职权不履行、中陷阱、随时间流失!却死无葬身之地! 镇长:"你是怕反攻倒算?"我答:对!在职承诺都不兑现: ①、团山桥增值30万不给; ②、变更划分在金城路安置区不兑现; ③、小区:作安置地按政策应比谁都优越;购地负责办理手续为何又停建及至今无一到位?一朝君子一朝臣?何况你不在了也就无保障了? 2、安置区的价值虽不及团山桥30万元优越;但优于小区。协议1.7亩属完全用地;小区作安置地折除高压、地缆占用一半仅值5万元(属非法土地 分文不值,而且倒培几十万)其为以此抵消安置协议过河撤桥!进行停建逼我撤除围墙60米及造成工程投资损失20万仍不是!其实:不够给我的损害补偿。 3.购地与安置地是两个不同性质、区位、价值的权利业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因为购地证明是市生态工业园管理区的,他与新市镇政府是两个行政管理机构。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新市镇政府履行兑换安置业务!而新市镇政府却要用工业园区的 购地作抵兑换安置协议?显然有诈! 当年无奈诉求得到:汨罗市委樊进军书记多次批示及上级岳阳市委易炼红书记的高度重视并向汨罗市政府有关领导提出!并请同窗同人与其多次协调依 旧不成。 (四)醉翁之意不在酒 2008年11月27日请求履约!廖镇长带我在安置区现场看地说:"安置在给这里是工业园的;你写个报告要李书记批示或者只要民主书记给我 一个电话就可以!你同学易局、民主书记与我谈过多次。"事实上尽管连年请求不止!易国光、李民主始终没有改变"找新市镇政府要" 的承诺即廖秋葆也未推 辞并多次提到佛面!即然如此为什么六年无果!再找他能同意批示?找同窗、主管及上级求其公道乃人之常情;为何总是出尔反尔?不但牵制安置户耽误六年无 收!所事不成!而且造成特别巨大的损害!实在矛盾? 问题是新市镇人民政府对上级决定的兑换安置协议书,自始至终豪无履行任何法定业务!一个皮球踢了六年!(2005至2008年的请求) 十案九错十三冤,概括为《积案之最》申请切尼斯 (顺开庭日期) 第一 . 合法债权无保障 (94) 汨经初字第24 号判决书 等于 2.75 万元通过法院仅获 1900 元!原告有合法财产 5.2 万元闲置在法院。 93.12.24. 原告王于民诉被告谢深根欠 2.75 万元;法院判决由被告在文书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 1.7 万元。被告是以房地产抵押 的,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方未上诉。法院向被告执行高价茶叶 3900 元抵付;原告出售(亏损 1000 元); 2000 年 申请执行现金 3000 元。共收回 6900 元,其中:付诉讼费 1000 元、执行费 1000 元。合计支付 3000 元。其余 1 万元, 法院未予执行。合法权利为 : 本金 1 万加倍计算利息 . 按第四案月息 1.5 分 . 每月 300 元 x14 年二 4.2 万元 . 共 计应收本息为 5.2 万元 。这是地地道道的法定财产为何无保障?请看后面 第二 . 3 诉电话侵权拖两年枉法判决的 (97) 岳民终字 290 民事判决书 92 年多人委托王代办 5 台。后是电信直接安装管理,纸厂部当年租用 50 号电话用户的房子其使用费与提供水 . 电设施同性付请了。 50 号 92 年欠话费 800 佘元,电信局 95 年却中断 51 号电话代收 50 号的欠费 !双方协商不成。王首交 200 元,诉请法院 调解未发文书又被停通?王放弃,并以别名安装一台仍被中断!欺人太勘!问题不了,再安装多少台也没用?二次花 1000 元请律师代理;诉讼费 300 元、 10.5. 开庭宣判:由被告市电信局赔偿侵权 1000 元及开通被中断的电话又未下判决书。拖两年电信局花费两万元多反诉, 97.6.5. 开庭!判王败诉!王上诉到二审未送达文书前,法民在汨罗报刊出诽谤!二审没开庭维持原判。 第三 . 债权债务消灭及文书未送达本人签收的 (96) 汨经 16 号假调解书 本案96、4、4、开庭,法院先声明"要去办急事" 即宣布调解笔录要求双方签字!我呈上"贷款收回赁证"并说"错了"! 法庭回复"错了就依 法判决,休庭!"5日法院炒作调解书14日留置送达;其知无效却仿造19日送达回执;该日我在广东办厂(附)! 7月23日7点我和本村杨立江、毛新祥去古培月星村,晚8点回来在古培塘发生车祸!我受重伤! 24日早7点法院来我家李才红说:"你伤蛮历害快去医院;那个案子你就给3000元诉讼费了难,以后不执行了!"我说:"开庭及时提出错了!请解 判决。"8点许李才红对我拘禁! 25日又被戴上警械参加宣判大会登台亮相!莫名其妙是大会主持人问我:"你叫什么名字?犯的什么罪?"我也不知道!会后又逼我在他写好的一份还 款执行笔录上签名。 26日法院请律师将建武到拘留所对我说:"你的伤这么严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李才红要我来向你解释:是法院搞错了!只要你付2000元放人。"我 不同意!并给了两包白沙烟走了。拘留期间审判员又自制一份"还款保证书"要我照抄。我几曾拒绝!其胁迫道"不抄写就转看守所刑枸"被迫顺其!因不准接 见!不准就医!炎夏酷热.伤口仅赁牢房自来水为药医治严重发炎!对此不服!自起申诉不止(附)。 2003.3.10.向岳阳市检察提起控告并立案。汨罗检察院要回侦查即委托汨罗市公安局送达岳阳市公安局对"伪造法律文书" 的笔迹进进行了 检验'没结论' 。我多次申请向上级部门重新检验被拒绝。 第四 . 合法文书 履行终结 被关押 195 天的 (96)192 号调解书 94 年王于民承租市交通局高泉北路 30 号门面借田树 1.5 万元投入改造 .96 年田起诉,法院主持调解 . 当庭制作调解协议加盖 公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 20400 元。程序合法 . 事实清楚双方无异议。田树荣从来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时过七年王也可以拒还!法院更无权干涉! 但 2003 年王于民自愿归还本息不少分文。比照 (96) 汨经初字 16 号民事调解书是在同一人民法院进行的 : 第五 . 捏造 12000 元 被追诉的 (97) 汩民 72 号判决 书 95 年王于民出据与彭世高借 3 万元协办厂议约彭妻主管财务。彭 96 年委托刘成凡代理向公路法庭起诉本息 40934 元,两次开庭彭夫 妇不到,王当庭提出彭收回 2.4 万元。法官答复 : 只能等判决后在执行中抵销 2.4 万元。王申诉!法院以 : 属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驳回。 20 00 年法院执行牲猪 20 头净重 3875 斤单价 460 元担计币 17871 元加 24000 元 终结。合伙人提出 "合伙企业财 产不得执行" 请求返还未果。 2001.1.8. 法院同意抵销 2.4 万元并出据 " 收王于民款 11130 元,除退给王于民 1500 元,实收王于民 9630 元 " 。其中收执行费 1000 元。彭收到法院执行王的债务 6000 元后,专程来到猪场告诉 " 法院只把六千块钱 了难的 " 。 ( 刘说送 400 块钱) 我向彭世高直接出借据3万元。彭世高巳经收回2*4万元(开庭两次法院决定在执行中抵销)实欠6000 元!原审判决支付本息40934元完全错误,经多次申诉!法院认定:彭世高通过妻子在厂管理财务的职务之便从银行取走2.4万元现金属于企业内部管理问 题。即然如此,我是工厂的法定人厂长,理所当然有权从借款中扣抵!执行异议法院一致表示应该抵销巳偿2*4万元。所以本案是执行牲猪20头为终结。 第六 . 颠倒是非被追诉的 (98) 汨民 606 号判决书 95 年王于民房屋出让要约发出,第一受让人甘孟其介绍协商房屋作价 8.8 万元及费用,双方决定本月 20 日一次性付款过户,并请房管局 进行核实。吴国瑞得知带家属多人次来看房一定要买! 15 日王于民告诉吴 : 房屋巳出让决定 20 日成交 ; 你要买须在 18 日前为是。 18 日吴叫王到罗家,双方议定: " 房价 9.2 万元及费用 " 。 吴 并说 " 钱要月底到位先 给付订金 5000 元据 " 。王却辞退 第一买受人。久日 吴翻悔 . 王要求续续买房!吴氏兄弟雇用恶势力多人次破门侵宅!打闹 . 抢劫电视机 ; 胁迫工人离开等!两次报警 110 解 危带走!再串通法院颠倒是非判决 : 还权于民博览馆 http://blog.163.com/wym712...@yeah/album/edit/#p1 第七 . 计算错误优先权未审理 (98) 汨民 183 号判决书 94.11.21. 双方订立高泉门面租期三年 ; 年激一万 ; 同意改造与转租。需继承包优先给王于民。基于合同明确王方才投资 3 万 元将一个陈旧门出入的,食堂改造为五个店面,后转租年收益 16800 元。 96.3.12. 家里来电: " 交通局强行要收回门面,中断了水电, 速回 " ! 3 月 15 日赶回双方商议将门面转租反包给交通局并 4.2. 订立变更协议起王于民享有门面转租年收益 16800 元除年上交一 万元外的 6800 元应由交通局返还给王于民 。期满交委不同意王再承包及不返还投资也拒绝返还后两年 13600 元 现成收入。因为变更协议约定 原王于民与各门面订立的转租合同转给市交委,合同继续有效。原审事实不清承包费交至 96 年 2 月及水电费交至 95 年 10 月 ( 附 ) 。是交委故意为难!判决交委返还 1640 元明显是错误的。 第八、诉讼时效 (98)935 号民事判决书时效判决 94.3.14. 王去差 胡军站擅自将寄存物 27 件牛皮卷筒纸出售换得现金 1.5 万元及 5 万元水龙头。后王要求胡追回原物未 果 ; 胡同意扣除王原欠纸厂往 1.9 万余元,多余的等水龙头变买返还。王每年多次向胡要账其以龙头未变现及用部分水龙头抵偿拖之。有因龙头被胡含 云留置,龙头也要不到。 98.4.8. 胡向王收回原据 ; 换开一张 : 收王于民还来纸厂欠款 3.5 万元因其让成纠纷。王请求协调 . 法官 再三承诺 : 保证你赢官司!同年 8 月 28 日立案 . 开庭后却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造成财产泡汤。 ( 本官承认受贿 2000 元 ) 第九 . 为 基金会收债 非法拘禁的 (99) 汨督 506 号支 付 97.7.18. 王于民请遭仁智帮忙借钱作学费,其介绍是王以房产证作抵押直接与基金会借款 2500 元实给 2000 元。 99.4.20. 基与王达成还款协议。 99.05.28 督 506 号曹及时向异议 : 法院对执行拘留 35 天! (19968.22.) 国务院规定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得办理存贷业务。作为人民法院本身不应当受理本案。造成遭仁智遭殃及王于民承担损失 第十 . 左右开弓(99) 汨民 1222 号民事判决书 97 年王于民因学费与偿债告急! 7 月 28 日王与邓建军订立协议 : 房屋作价 8.8 万元,分期付款。因无原产权证不过户。后房管 局办理过户并将产权证直接交与邓,王找邓要钱或者给产权证无果。邓未给付分文购房款并在 98.2.18. 一天内办理他项权证向古培信用社抵押贷款 6 万元。 99 年信用社起诉追偿,王以第三人到庭 : 邓向法院声明 : 本人不认识信用社 . 是彭卫办的,钱并没有绐我 ; 与王买房有约 定 . 我未付分文,房产权属王于民的。法院以王丧失产权 ; 抵押成立。王以 97.6. 8 . 法院 32 号裁定 : 依法被查封的财产房屋买 卖无效!申诉,法院却制作 9 月 22 日 裁定与其更换!以王与邓订立房买协是在本裁定前为由驳回。 2003 年为了陷害报复却认定法院 97.6.8. 裁定查封王的私宅, 王于民无视法律私下出让给邓建军见 (2003) 汨检 111 号起诉书 : 天理 国法 人情 天上 人间 地狱谁来维护三界? 依法请求投诉无门 证据见:http://blog.163.com/wym712...@yeah/album/edit/#p1 依照《宪法》第十三条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 储蓄. 房屋及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明电 (2003〕42号)拆迁资金以及被拆迁人安置不落实的坚决不准实施拆迁,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 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对不依法行政,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要批评教育,责成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2]116号 五 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益事业建设项 目,政府应当设立项目法人或委托()单位实施房屋拆迁,不得由建设指挥部进行拆迁,房地产管理部门也不得直接充当拆迁人。 《湖南省政府令第157号》依照笫十九条:拆除生产、经营用房,由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应当给予相应补偿。二十条:在 过渡安置期间,拆迁人应当对自行安排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补助费。二十一条:因拆迁人的责任,廷长安置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 被拆迁人及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自行安排周转房的,廷长时间超过一年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笫一款标准的3倍支付。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据上特具前述。对我个人权益巳无所谓了,也不可能挽回?但是最大的损害是国家民主法制社会的法律尊严与效力!立法形同虚设又有何意义? 邮箱wym1...@yahoo.com.cn;http://www.803.cn/post/Title.Asp? board_id=2&title_id=198 请求鼠岁到鼠年400个脚印: 汩罗、岳阳、省府 码为 2008102010443高检 22a8b4395550cb43中纪 wSJm67UF3q1hn5hS ; hm70l14j63Bfy6W5 证据 : 还权于民博览馆 http://blog.163.com/wym712...@yeah/album/edit/#p1 ; 湖南省汨罗414400王于民 2008 。 12。 30 。13874078987 --~--~---------~--~----~------------~-------~--~----~ You received this message because you are subscribed to the Google Groups "Google Custom Buttons"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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