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方便讓電子書中設定:

Font-family: cursive;

就會自動去抓System中的標楷體、楷體-繁/簡來顯示的提案。

但www-style上的朋友說cursive的定義是連續寫、手不提起。那符合cursive的就是草書與行書了。

順著這個定義,楷體更適於作為font-style的italic。

那麼,我們也許需要讓@font-face能依照font-style來指定不同字型,反而變得更複雜,又離目的更遠了。

乾脆在cursive中加入描述:「等於中日韓的毛筆字體。」

Any comment?

WANDERER Bobby 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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