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谷歌搜索"汪兆钧 " ,显示:约有59项符合"汪兆钧 "的查询结果,以下是第 1-10项 (搜索用时 0.06 秒) 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未提供任何具体收录网页信息
中国雅虎搜索"汪兆钧 " : 找到相关网页约1条,用时0.027秒 - 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及企业家奖评定(附名单) 汪兆钧安徽国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严肃安徽嘉日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李兵合肥三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玉林安庆市兴农家禽研究所董事长 兼所长 李方军合肥曼迪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www.china.com.cn/chinese/2002/Nov/23586... 2003-01-06 快照 延伸阅读:吁请最高人民法院增加言论自由表达权利纠纷的案由规定 赵 椿 前些日子读到汪兆均的给全国人民书,非常敬佩。当时考虑到此文肯定不久要被封 闭、删除,所以赶紧复制了下来。 记得当时还对一个收藏了网址的QQ好友说过:"光收藏不行,将来删除或封闭 了,收藏也就打不开了。必须复制粘贴到自己博客或文档里,才能保证以后还能再 看得到"。 相信这位网友今天已对我佩服有加。因为今天真的再也看不到、搜不到他的告全国 人民书了。非但如此,连汪兆均博客之类全都没有了。搜索"汪兆均",什么也没 有。 并非我料事如神,很多老网民都有我这点预见。 这一轮网络扫黄下来,本人博客、空间也从三个剩下一个。之所以还剩一个,完全 跟我奴民品格――自阉有关。我把剩下的和讯博客的新发文章都设置成"仅好友可 见",审核编辑也就饶了我这贱民一条小命。 今天看到兰志学与唐吉田代理汪兆均诉新浪网一案的声明,感慨万千,觉得有必要 支持一下两位律师及汪兆均先生,以表达我们对网络封锁的强烈不满!以及通过司 法程序,增加一条言论自由表达权利纠纷的案由规定,来落实保护我们屁民自由说 话的权利。 看到汪兆均的名字,最先联想到汪兆铭[汪精卫],颇多感慨。早年追随孙中山的汪 兆铭,我辈无法感受,只能从鸡角旮旯的历史书中了解大概。今天的汪兆均,却实 实在在感受到他带来的震撼。 汪兆均状告新浪侵权 兰志学与唐吉田关于代理汪兆均诉新浪网一案的律师声明 http://www.zixuncity.com/2009/01/19/200901191242561f0037c5e92481b35c84bc22d7e8f69c34365430.html -- Posted By GFW Blog to GFW Blog at 1/19/2009 02:22:00 AM